天猫数码类产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本规范于2018年9月4日首次发布,将于2018年9月13日正式生效。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天猫发布的数码类产品;tmall.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产品范围包括:音频或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信息技术设备、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车载充电器、车载导航仪、存储设备、数据线、数字通信电缆、手机膜、自拍杆等等。
第二条 【抽样方法】
2.1 线上店铺直接购买商品。
2.2 仓库中商品抽检。
2.3 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要求。
如抽样无法满足检验要求,只检验其中一部分项目;
如因缺货或者限购,只能购买一部分样品,则无需备样。
第三条 【检验依据】
3.1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详见各产品检验要求。
3.2 安全标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 8898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1241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
GB/T 18287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
GB/T 14714 《微小型计算机系统设备用开关电源通用规范》
3.3 EMC标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T 13837 《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761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制和测量方法》
GB/T 18655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3.4 其他标准(不限于以下标准):
YD/T 2306 《移动通信终端车载直流电源适配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GB/T 19392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GB/T 26225 《信息技术移动存储闪存盘通用规范》
Q/Ali 00001-2016《数据线及接口技术规范》
YD/T 1019 《数字通信用聚烯烃水平对绞电缆》
Q/Ali 00006-2017《手机保护膜技术规范》
《自拍杆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471 《头戴耳机通用规范》
YD∕T 1538 《数字移动终端音频性能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第四条 【检验方】
国内外权威第三方质检机构,指国内具备CMA、CNAS资质的实验室以及境外参与ILAC-MRA协议的认可组织所认可的实验室等。
第五条 【检验要求】
具体标准详见具体产品检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链接页面内产品):
第六条 【判定原则】
6.1 判定总则
产品质量检查项目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6.1.1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且检验方法一致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6.1.2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6.1.3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的检验项目时,应按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并判定。
6.1.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当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6.1.5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6.2所检质量项目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平台商品质量要求时,判定被抽检产品的检测结论“不合格”,或“不符合平台对商品质量的要求”,统一表述为“不符合平台规定”,否则,判定被抽检产品的检测结论为“符合平台规定”。
6.3 质量项目按重要度分三种情形:
(1)严重(A):致命缺点,和生命或财产安全有关的缺点,严重影响消费者生命或财产安全;特别严重产品缺点,天猫根据行业现状,认为某些指标缺点将给消费者带来重大利益损失的。如防触电、机械伤害、防火等涉及安全的项目存在不合格。
(2)中度(B):重缺点,给性能带来较大影响的缺点,影响产品使用性能,且对人身、财产安全即时产生危险的风险较低。如功率、电压、耐久性等性能测试项目及电磁兼容测试项目存在不合格。
(3)轻微(C):轻缺点和微缺点,如外观、颜色等项目存在不合格,且不对人、动植物、财产构成危险。
第七条【处罚标准】
7.1商家出售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淘宝公布的规则、天猫与商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的,天猫将依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 .1商品处理规定:
(1)商品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猫将删除该商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违反真实、诚信商业准则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如冒用知名品牌的商标名称、虚标电池产品的容量、使用和标称值不符的电源线、使用阻燃等级不够的绝缘材料等。
(2)除本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商品首次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的,天猫将对该商品进行监管,商家在被监管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产品缺点改正程序的,天猫将解除监管措施;商家在60天内未完成产品缺点改正程序的,天猫将删除该商品。同一商品再次因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被发现的,天猫将直接删除该商品。
7.1.2 商家处理规定:
(1)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轻微(C),首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五千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八千元),自第三次起每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一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两分。
(2)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中度(B),首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一万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一万五千元),同时扣严重违规两分,第三次起每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两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六分。
(3)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严重(A),首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两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两分,第二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三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六分,第三次起每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四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十二分。
(4)商家因违反上述(2)(3)项规定,累计达五次的,扣严重违规四十八分。
(5)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基准值*加权系数=需支付的违约金。
(6)加权系数由商家服务质量、对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等综合得出,商家可通过商家中心查询单个商品的加权系数。
7.2实际材质与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完全不符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天猫将依据《天猫规则》假冒材质成份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7.3标识标签不合格的,视为一般违规行为,天猫将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标识标签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7.4商家的违规行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天猫对商家做清退处理。
7.5除上述情形外,存在不合格项目的,视为一般违规行为,天猫将依据《天猫规则》描述不符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八条【异议】
(一)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猫提起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的,可申明是否需要复检。
(二)复检:
1.复检样品:
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在原样上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采用备用样复检。
2.复检检验方:
复检时仍由初检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检。
3.复检结论:
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检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检结果为准。
4.复检费用:
申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检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检费用(含样品运输费用)预先支付给复检机构。
复检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检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5.不予复检的情况: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检的情况规定如下:
(1)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
(2)无备样或者备样与原样存在明显的差异,如颜色不同,款式不同,且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检的情况;
(3)被检验方提出复检时,产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检的其他情况。
注:本文由寻好铺天猫转让平台转自天猫招商官网,仅作参考,具体请到天猫官网查看咨询。